文件名称 | 白河县审计局2020年9号公告 | ||
索引号 | zfbmsjj/2021-0009 | 公开目录: | 监督审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4-20 14:36 |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白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
专项审计的公告
(2020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白河县审计局自2020年2月24日至4月20日,对白河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4月20日,白河县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合计956.2万元,实际使用403.37万元,552.83万元尚未支出。实际使用403.37万元中: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支出0亿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0亿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387.47万元,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支出0亿元,其他支出15.9万元。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4月20日,白河县红十字会、慈善协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58.12万元,支出31.48万元,结余26.64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18.15万件(折价117.35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17.14万件(折价116.13万元),结余1.01万件(折价1.2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存在的问题。
截止2020年4月20日,白河县人民医院未兑付相关一线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二)捐赠款物存在的问题。
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及时,涉及资金10.33万元。截止2020年4月20日,县红十字会共接收捐款38.58万元,利用捐款购买防控物资累计支出28.05万元,直接拨付给县公安局0.2万元(定向捐赠),截至目前,募捐专户资金结余10.3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
1.建议县红十字会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按照募捐方案要求加大对捐赠资金的使用,确保接受捐赠资金发挥相关效益。
2.建议白河县人民医院根据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相关规定及时明确一线医务人员补助范围,根据相关一线医务人员工作实际情况,严格界定好补助档次,并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到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了整改。针对相关一线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未兑付问题,白河县人民医院及时进行了兑付;对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及时问题,白河县红十字会已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使用捐赠结余资金采购了口罩等防控物资并及时进行了分配。
白河县审计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