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复工复产落实房租减免等政策公示 | ||
索引号 | zfbmczj/2020-0058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1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6-11 14:15 |
白河县复工复产落实房租减免等政策公示
一、承租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房房租减免政策
适用对象:承租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房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补贴标准:对2020年2-4月房租尚未支付的,直接扣减减免额度;已支付房租的,按照合同到期日顺延3个月;已部分支付的,分段计算扣减额度和顺延期限。
申报资料: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租赁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承租户递交申报资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区收集资料、受理审核—县财政局审批。
二、为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提供增信、融资担保政策
适用对象: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
政策标准:单户担保额度在500万元(含)以下的,符合新型政银担项目免除不动产抵押反担保,担保费率降至1%;单户担保额度在500-1000万元(含)以下的,担保费率降至1.5%;免收风险保证金、评审费。
办理程序:由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公司白河分公司或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区受理转担保分公司审核。
白河县财政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