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 通 知

时间:2019-07-03 14:20作者:县交通局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 通 知
索引号 zfbmxjtj/2020-0015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交字〔2019〕167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7-03 14:20

白河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汲取我县“1.22”事故教训,全面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依据《陕西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20199)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目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和治理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危险路段以及超长隧道(简称“三客两危一隧道”)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清除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批问题突出企业和驾驶人,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石前义担任组长,副局长杜安庆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县公路局、运管所及相关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进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薛昌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系统各相关单位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安排部署、组织推进、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

三、排查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排查整治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及所属企业源头风险隐患。(县运管所)

1.客运车辆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是否全面停止审批 800公里及以上的长途客运线路,严查客运企业申请新增的 750公里以上客运线路里程,是否超过 800公里;“零时至 5时”停车休息制度和晚 10时至凌晨 6时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夜间禁行规定的落实情况,及客车驾驶员“84220”制度(即客运驾驶人 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 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 20分钟)落实情况;旅游车辆客运企业是否规范使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是否规范包车客运标志标牌申领、审核、发放和信息备案情况;夜间行驶客车是否落实接驳运输管理规定情况;不符合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和车辆取缔情况;汽车站“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实名制售票查验安全告知等工作落实情况。

2、危险品运输车辆监管。重点排查清理不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承运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经营范围不符等非法行为情况;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和非法运输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行为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未悬挂、喷涂警示标志,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情况;危险品运输罐车的罐体是否检测合格,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危险品运输车辆是否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应急处置器材情况。

3、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重点排查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是否安装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所属企业是否制定动态监管办法,是否履行企业监控责任;是否给卫星定位系统不正常的车辆安排运输任务。

4、以公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

(二)排查整治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县运管所)

1.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常识等情况。

2.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情况。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安全监管、日常运行维护、标牌发放和车辆检审验情况。

3.从业人员情况。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情况;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记分清理情况;校车驾驶人所属单位对其管理及培训教育情况。

(三)排查整治重点县乡道路安全隐患。(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1.集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道路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排查整治县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桥梁(桥梁防护工作要求)、临水临崖、坡道弯道和通行环境恶劣等危险路段的道路标志、标牌、标线、执法设备和安防设施情况;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治理,需要工程改造一时无法治理到位的,要设置临时性防护措施。

2.加强农村道路安全专项治理。按职责分工负责,对近三年来发生亡人或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以及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道路隐患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台账,按照职能职责和《省、市、县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三级督办制度》等规定,明确治理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治理措施和治理经费,确保治理到位。对今年确定的省、市、县三级督办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务必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按期完成;要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完成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在农村支路驶入干道路口增设减速带,强化安全提示,积极推进信号灯、减速带“一灯一带”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 7 30日)。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对“三客两危一隧道”为重点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边查边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个建立内容详实、点位具体、图文并茂的隐患清单,逐个制定责任、措施、标准、预案、期限清晰明确的整改清单,梳理汇总后形成整改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隐患治理阶段(7 30日至 11 25日)。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及时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全面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收集汇总相关工作情况报上级部门。

(三)总结巩固阶段(1126日至 1231)。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成效经验,查找问题差距,制定下步计划,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清醒认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把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狠抓整改落实,真正做到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各负其责,联动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 “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彻底堵塞各种漏洞,推动工作纵深开展。

(三)强化督查,严格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对各相关单位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定期通报进展,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坚决防止排查治理“走过场”。对隐患排查不实、整治措施不力、疏漏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和失职渎职导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