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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先生-投诉停车场拒开收据

信件主题: 夏先生-投诉停车场拒开收据
来信人: 夏先生 来信日期: 2020年04月14日 来信编号: DH202004140269
信件内容: 2020年4月13日23:00,夏先生将车辆停放在白河东火车站停车场,2020年4月14日09:50夏先生前往停车场取车时,停车场收费人员收取20元停车费,但拒绝提供收款收据,夏先生认为不合理,现夏先生投诉白河东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拒绝开具收款收据,请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信件回复: 白河县:4月16日上午10时,工作人员前往涉事停车场现场查看,并询问相关部门人员了解,该停车场为珠江酒店承租,平时仅供酒店餐饮住宿人员使用,在有空余车位时偶尔为外部车辆提供服务,关于收费等相关事项已明确公示,但停车场无法提供收费票据情况确实存在,工作人员已现场告知该酒店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领取相关票据,提供给当事人。当日下午该酒店即到税务部门领取了相关票据,并通知当事人领取。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白河县
回复时间: 2020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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