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42号
联系电话:0915-6822773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方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县交通运输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优化交通运输网络、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负责编制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物流行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指导城市客运、货运及站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乡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四)承担辖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和养护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调查工程质量事故;承担辖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及监督工作。依法保护辖区公路路产、路权。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船舶(含渔业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地方扶持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实施行业内部财务审计。
(七)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汽车站场、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重点物资和应急客货运输调控等工作,组织协调公路灾害抢险保畅、水上救助等应急工作;负责全县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
(八)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营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和水路航政管理及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证公路畅通。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交通规划、投资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批、审核的公路、水路交通项目,需事先征求县交通运输局意见。
3.发展物流业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承担道路货物运输监管及城市配送有关工作。县发改、经贸、公安等物流业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健全完善协调衔接机制,共同做好物流业发展工作。
4.按照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县交通运输局继续负责,划转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