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时间:2017-12-22 17:29作者:佚名来源:县政府办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索引号 zfbmxzfb/2018-0010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字〔2017〕117号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2-22 17:29

白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安康市人民政府:

现将《白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随文报来,请审阅。



白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


白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6年,白河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以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为目标,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抓手,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目标任务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县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相关工作汇报,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今年11月,我县按照《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安发〔2017〕15号)要求,制定了《白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一2020年)》。该方案,明确了我县2017-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确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8大任务和33项具体措施。3月,我县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白河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我县2017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各镇、各部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镇、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纳入年度考核。县委、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县、镇人民政府及其县直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同时将市对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逐步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考核机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责任追究机制。

二、增强履职能力

1、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县政府按照《白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执行《白河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白河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听证制度》、《白河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白河县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白河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查研究制度》、《白河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县政府及其部门调研、论证、咨询、听证、风险评估等作为重大决策前的必要环节,每项重大决策初步确定后,通过政府网站、召开座谈会、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从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

2、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一是印发了《2017年白河县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将今年工作任务细化为5大项50小项,明确了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二是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我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于2016年底全面完成,并上线运行,今年我县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是全面推进“双随机”。我县在2016年公布“双随机”事项清单后,各执法部门立即行动,先后建立起了“两库一细则”(即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实施细则),并落实到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四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为了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我县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并按要求将“减证便民”的清理结果上报市审改办。五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为贯彻落实中省“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改善营商环境,在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于今年8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进驻白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的9个单位、城关镇、茅坪镇两个试点镇、狮子山社区、枣树社区两个试点社区共202件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上线运行办理。六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进一步压缩优化办事流程以达到“便民”目的,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我县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布了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

3、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安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了各镇和部门的网站建设,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分5大类设93个栏目,及时对重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人事任免和招录、民生工程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了全面公开。县政府及其部门在县政府网、财政信息网全面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经“三统一”登记的规范性文件。

4、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全年共起草和审查规范性文件30件,其中统一登记规范性文件23件,不予登记2件,正在审查办理中规范性文件5件。统一登记的23件规范性文件中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发文并报市政府备案的有13件、部门发文的有10件。二是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要求,我县在2016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再次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本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8件,涉及县政府(含政府办)发布的文件69件,其中,保留51件、修改9件、废止4件、宣布失效5件;涉及县政府部门发布的文件17件,其中,保留15件、修改2件。共涉及“放管服”类规范性文件16件,其中修改3件、宣布失效2件、继续有效11件;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类规范性文件10件,全部宣布保留。

5、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县在2016年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基础上,于今年2月修订完善了《白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基本条件、职责、作用等内容。二是对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在对我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相关情况进行统计的基础上,对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研究,分析了我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现状、存在问题、以及解决的思路,形成了《白河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现状及建议》。三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调整了法律顾问组,将县政府法制办的两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任命为政府法律顾问,并聘请一名法学专家兼律师的人员为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同时督促各镇、各部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三、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去年对全县持有《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和国务院部委统一颁发的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注销辞职、辞退、开除公职、退休、去世、工作调动、岗位调整、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再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154人,其中《陕西省行政执法证》145人、国务院部委执法证9人。清理后,仍持有《陕西省行政执法证》571人、持有国务院部委执法证71人。今年3月,按照市法制办要求,我县对需要换发和重新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人数进行了统计,初步统计我县需要换证约190人、新办证约180人。我县将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及时为我县人员换发或者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今年10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5个行政执法部门共自查自评了473件行政执法案卷,其中行政处罚类案卷222件;行政许可类案卷213件;行政确认类案卷38件。向市法制办报送了自查报告。

三是依法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2016年1月,我县印发了《白河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2016年3月1日起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设定依据等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依据、处罚事由等处罚信息依法在县政府网站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网公示。截止今年11月底,已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信息3000余条。今年8月,我县印发了《白河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公示行为。同时,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其上级要求,建立起了自己的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如县市场监管局建立起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县公安局建立起了公安机关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县发改局建立起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县国土局建立起了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等。

四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去年7月,我县转发了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意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合法裁量、合理裁量、高效裁量,严格落实行政裁量基准,不乱作为。按照省政府法制办2011年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与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衔接联系本单位本系统所适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向社会及时公开并严格执行。对于上级部门没有制定自由裁量基准的,我县行政执法部门按照《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自行制定了自由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开。今年7月,各行政执法部门已将本单位本系统所适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去年7月,印发了《白河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全面推开。去年9月,印发了《白河县县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16个单位的95项行政检查纳入“双随机”事项清单,占部门196项行政检查的48.5%,标志着我县“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起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实施细则,并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六是开展委托执法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进县部门委托镇政府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转发了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乡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指导意见》,制发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示范文本,指导县安监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部门制定了委托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相关文件,拟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目前,我县安监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农林科技局等七个部门完成了行政执法权委托工作。

七是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去年7月,转发了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行政调解的范围、原则、程序。我县成立了“县人民调解中心”,使县、镇、村三级联动的调解机制趋于完善,逐步形成了重大案件快速反应、调解力量统筹安排、调处结果高效的调解工作模式。今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824件,调解成功808件,调解成功率达98%,及时化解了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八是从严审核重要的非规范性文件。许多非规范性文件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涉及社会稳定,县法制办严格审核政府发布或出具的非规范性文件,涉嫌违法和用语不规范的建议修改或不予发布。今年起草、修改、审核信访答复意见书、信访复查意见书、公告、实施方案等非规范性文件8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450余条。

九是认真审核把关招商引资等各类政府性合同。建立招商引资合同由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制度,重大招商引资合同在正式签订前由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合同文本,今年共起草、修改、审核各类协议30余件。

四、加大监督力度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主要在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开性、透明度上下功夫,把行政执法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建立了效能监察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多次明察暗访,把政府工作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中,为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各镇和行政执法部门也聘请了敢于碰硬、敢于说真话、个人素质强、群众威信高的监督员,重点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落实,是不是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二是虚心接受各界监督。一直以来,县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并按规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工作制度,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信访工作“3+X”会诊制度、跟踪督办制度、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县级领导定期接访制度\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涉法涉诉属地稳控制度、信访通报制度。县政府法制办根据掌握的信访信息对社会稳定形势积极进行分析研判,在接待上访案件中,充分发挥法制机构行政调解职能、在政府行政复查、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工作中,尽职尽责,积极为领导分忧,为群众解难。在对待难缠的上访案件上,坚持了“查清事实,找准依据,做好解释,疏导情绪”的原则,在依法化解矛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共计300余人次,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项目建设、行政赔偿、行政处罚、工伤认定、征地拆迁、医疗纠纷等方面,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有效化解红石河旅游景区农民工集体访等重大信访事项10余起。

四是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在正式受理前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逾期不补正复议申请视为放弃申请复议1件。不予受理的1件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省高院二审裁决都维持了我县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

五是积极做好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共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4件,且都经历二审。在办理过程中积极协调各方及时委托代理人,按要求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按时出庭,积极应诉,并严格履行生效的判决或裁定。

六是配合县人大做好行政执法检查。今年配合县人大重点对《城乡规划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理归类,将整改责任以通知形式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经过一段时间整改后,县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领域法律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并面对面地现场评查培训,强化相关执法单位的整改意识,确保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保证行政法规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

五、抓好宣传培训

一是“七五”普法顺利启动实施。今年4月14日,召开全县“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对我县“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白河县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并严格推进实施。2月16日,在白河高级中学体育场参加了陕西省暨安康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利用秋季开学期间,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了“法律进学校”宣传周系列活动。围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将农村实用法律知识与扶贫政策紧密结合,在各镇村开展巡回宣讲。10月26日,联合白河新城医院,在麻虎镇十里村开展了大型法治宣传、健康义诊活动。6月22日,在中厂镇迎新村举行的公开宣判大会,现场通过案例向广大群众普及矿产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各级各单位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6万余人次。

二是干部学法培训扎实有力。进一步完善了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县政府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制定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全年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体学法4次,主要组织学习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访处置、行政强制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司法、组织、人社等部门联合对全县1000余名公务员开展了《宪法》、《公务员法》网上培训考试。9月8日,我县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县共有180余名基层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业务培训。12月1日,我县举办了两期“脱贫攻坚业务知识暨依法行政提升能力素质培训班”,全县13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

三是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今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镇、法治示范校园、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在充分调研、筛选基础上,确定我县卡子镇陈庄村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通过系列创建活动,有效提升了全县各领域治理法治化水平。及时向省市和媒体报送法制信息,截至目前,已报送法制信息100余条,有20余条法制信息被省市县网站和媒体采用,其中《白河县更新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基金目录清单》等信息被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采用;《白河县顺利完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工作》等信息被市政府法制网采用。

一年来,通过积极努力,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县级法制机构只在县政府办加挂牌子,不再配备领导职数,法制工作力量被消弱,与当前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和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得不平衡、深度不够;三是具体工作中,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尚未得到全面充分体现;四是部分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比较弱。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今后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传培训工作,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决定》,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配套制度,切实提高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执行《决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实现法治政府目标。二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活动,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动政府和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规范“红头”文件。不断提高“红头”文件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谨慎出台规范性文件,不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确需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必须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三统一”制度。四是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在实践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行政管理规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